資料來源:節錄自維基百科英文頁面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ixed_bathing)

 

混浴

  混浴(英語:Mixed bathing)是指所有性別的游泳者共享游泳池、海灘或其他地方。混浴通常是指在公共或半公共設施,如酒店或度假村游泳池,在非性別隔離的環境中進行游泳或其他水上娛樂活動。

 

遠古時代

  在古羅馬,公共設施的混浴在各個時期都被禁止,而在其他時期則司空見慣。也有可能性別隔離洗澡是某些設施的規則,而其他設施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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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特拉維夫海灘 禁止男子進入女子區的標誌

 

現代

  在世界許多地方,混浴一般是不允許的,道德運動者認為混浴是不道德的或不體面的。女式泳衣被認為天生不雅。為了避免穿著泳衣的人,特別是異性接觸,許多熱門的海灘度假村普遍配備了沐浴機。1901 年,英國結束了對海灘的合法隔離,沐浴機的使用迅速下降。道德運動的另一項措施是禁止海水浴完全或在白天。1903 年之後,澳大利亞的沐浴者才被允許在白天游泳。在混合沐浴從 19 世紀後期開始在文化上被接受之前,公共沐浴,無論是允許還是實行,都是基於性別隔離的,使用單獨的設施或使用某種形式的劃分或分配時間供男性和女性使用。

  到了1920年代,許多西方國家的公眾開始蔑視海灘等公共場所男女混浴的禁令,禁令開始被廢除。對禁止混浴的主要反對意見是它阻止了家庭和夫妻一起享受海灘。隨著混浴禁令的廢除,海灘成為一個受歡迎的聚會場所和娛樂場所,尤其是對年輕人來說,而不一定是游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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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世紀初,在澳大利亞布萊頓勒桑茲衝浪沐浴 。女子游泳區。

 

  包括公共游泳池在內的游泳池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允許混浴。例如,倫敦南部的一個露天游泳池Tooting Bec Lido於 1906 年開放時,男女分開,允許婦女和女孩每週一個早上使用游泳池。直到 1931 年才引入混合浴,然後僅在特定時間引入。同時,增加了一個“曝氣器”或噴泉,以幫助將水泵入水池周圍並保持清潔。這種現代化行為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會有更多的女性在那裡游泳,而且顯然需要更高的衛生標準。1946 年,倫敦南部的德威公共浴場也允許混浴。 倫敦的漢普斯特德希思 ( Hampstead Heath ) 擁有三個露天公共浴場游泳池;一種是男用,一種是女用,一種是混浴。隨著1947 年混合浴的引入,澳大利亞墨爾本城市浴場的游泳池越來越受歡迎。 直到YMCA在 1960 年代初開始接納女性之前,使用游泳池的年輕人都必須在游泳池游泳。裸體。這被認為是一種衛生措施。當女孩被錄取時,必須穿泳衣。同樣,在一些英語學校,例如曼徹斯特文法學校,裸體游泳直到 1970 年代都是必修課。當他們開始接納女孩時,泳裝就成為強制性的。一些美國高中也是如此和初中和一些夏令營。

  儘管混浴在今天已司空見慣,並非總是如此,而且在世界某些地區仍然是非法的或有爭議的。在重新實施伊斯蘭教法的穆斯林國家,男女混浴被禁止。例如,哈馬斯在接管加沙地帶後,關閉了加沙地帶最受歡迎的娛樂場所之一的瘋狂水上樂園,以允許混浴。嚴格的東正教猶太人,美國南部的穆斯林和原教旨主義基督徒(例如,Southwide Baptist Fellowship和衛理公會教派教導外在聖潔的教義,例如福音派衛斯理教會)不參與混浴。許多國家都有反性別歧視立法,該立法延伸到提供體育和娛樂設施,包括私人設施。然而,通常有給予豁免的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基於宗教和文化敏感性等原因,對女性專用沐浴給予了豁免。

  在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前,在公共浴池中,裸體混浴是常態,當時在泉湯式浴池中嚴格執行性別隔離。在允許混浴的都道府縣,一些農村溫泉式混浴要求參與者裸體。

 

參見

‧ 公共淋浴

‧ 性別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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